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会计核算知识点分享!考生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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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会计核算知识点分享!考生速看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会计作为商业活动的核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对于踏上会计之路的初学者来说,掌握《经济法基础》中的会计核算知识不仅是对专业能力的考验,更是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坚实保障。小编特此为大家整理了会计核算的知识点,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会计核算知识点

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注意区别伪造和变造)

区别:伪造会计资料(以假充真);变造会计资料(歪曲事实)。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不是不能变更)。

5、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会计年度

1.根据《会计法》规定,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分为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三、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通过本次的分享,小编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对《经济法基础》中的会计核算有更深入的理解与掌握。在备考的过程中,不仅要吸收知识,更要学会运用知识。祝愿每一位正在努力奋斗的考生都能够取得理想的成绩,为自己的会计专业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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