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与内江地区2023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们,请注意!内江地区2023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已经发布,且继续教育的截止日期即将到来!如果您还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要求,现在是时候抓紧时间了。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财会〔2023〕7号
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9〕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3〕12号)安排,结合内江实际,现将2023年市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时间
在市级进行信息采集并通过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二、内容及形式
(一)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必修主题为:数字经济与驱动发展。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及相关政策解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及警示教育为必修主题。
(二)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财政部门召开的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在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三、教育机构管理
市级2023年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以财政厅在“四川会计服务”(http://kj.scsczt.cn/showdetails?ID=6315B079-1EF0-4BD6-8935-F142866AD3CD&mc=jxjy)公布的2023年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为准,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内江市财政局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咨询电话:0832-2272511。
内江市财政局
2023年 7月12日
以上就是内江2023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的详细内容,对于实在有特殊原因,没有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继续教育要求的会计人,可以在下一年度进行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