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的学习中,经济法基础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会计机构和代理记账的知识点也是考生需要了解的。作为会计行业的基石,了解并掌握这些知识点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下面,请大家随小编一起看看有关的内容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会计机构和代理记账知识点
1、会计机构
●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其领导为“会计机构负责人”
● 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其领导为“会计主管人员”
2、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①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②除会计师事务所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申请条件(同时具备)
①依法设立
②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③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④机构负责人应为专职从业人员,获得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3)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注意】由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4)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义务
①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②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③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④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会计机构和代理记账是经济法基础中的内容,对于每一位有志于在会计领域深入发展的朋友来说,都是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大家能对这一知识点有更深入的理解,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