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江门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明确!速看继续教育详细要求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2023-2024年度江门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明确!速看继续教育详细要求
收藏 0

2023-2024年度江门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已正式发布,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带来了新的学习要求。为确保会计人员专业知识与时俱进,继续教育成为每个会计从业者不可或缺的责任。本篇文章将详细解读江门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帮助您更好地完成今年的继续教育任务。

2023-2024年度江门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明确!速看继续教育详细要求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人员2023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3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三、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会计人员2023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一)专业通识知识。必修课,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通识知识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二)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等八个科目。

(三)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等内容。

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学习内容。

四、学习形式

我市会计人员应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及时做好个人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2023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详见附件2。

五、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规定>、<通知>及本通知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辖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按时报送相关情况:

(一)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开展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工作,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施教机构备案工作方案以文件方式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流程,备案材料接收和审核时间安排,备案结果公布时间,备案材料要求等等,其中:开展备案工作的通知应在开始接收备案材料前向社会公开,且备案材料接收时间不少于10日)。

(二)及时完成2023年度会计人员施教机构备案相关工作,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本地区2023年度备案管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情况表,以纸质盖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六、后续管理要求

为了规范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一要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及更新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二要依法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开展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对施教机构课程质量、远程技术稳定性及相关功能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施教机构发送责令整改通知,本年度内责令整改累计2次以上(不含2次)的施教机构将不接收其下年度备案申请;三要将本辖区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按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送我局(会计科)。

(联系人:李娇梅,联系电话:0750-3501733)

【附件1】

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附件2】

2023年度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

学习形式确认学分分值学分确认方式提交材料
参加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每天折算为专业科目20学分。1.由用人单位注册单位账号,上传培训计划,报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复核通过培训计划后,由用人单位导入培训人员名单进行学分确认。2.高等院校、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开展培训,可由培训机构备案后代为录入。用人单位发布的培训通知。(扫描件)
参加“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江门市下辖四市三区”备案的远程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在线学习,每小时折算为专业科目2.5学分。施教机构直接回传,会计人员无需申请。无。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在校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年度申请继续教育,确认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学习)。于毕业年度申请继续教育,由财政部门确认。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扫描件)
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确认通过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学习)。1.在广东省省内参加考试的,由省财政厅录入,会计人员无需申请。2.在广东省省外参加考试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1.无。2.提交带身份证信息的成绩单截图。(电子版成绩单)
通过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等国家资格目录清单中列明的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确认为通过专业科目90学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课学习)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提交带身份证信息的成绩单截图。(电子版成绩单)
学习形式确认学分分值学分确认方式提交材料
承担省财政厅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科研课题,课题结项1.独立承担:确认为专业科目90学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课学习);
2.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专业科目90学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课学习),其他参与人折算为专业科目60学分。
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结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1份。(扫描件)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1.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专业科目30学分;
2.与他人合作发表:第一作者折算为专业科目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专业科目10学分。
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报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扫描件)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1.独立出版:每本折算为专业科目90学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课学习);
2.与他人合作出版:第一作者折算为专业科目90学分(需另行完成公需课学习),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专业科目60学分。
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书籍封面、封底(包含书号)。(扫描件)
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折算为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学习)。由省注协继续教育系统回传,会计人员无需申请。无。
市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由文件另行规定。由文件另行规定。由文件另行规定。

备注:参加2023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的职称评审人员,公需课学习须按照当年度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完成

【附件3】

2023年度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情况表

 财政局(盖章):
序号培训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培训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客服座机、手机学习平台名称、网址远程、面授
1      
2      
3      
4      
5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

作为会计人员,我们应时刻关注政策变化,认真履行继续教育义务,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2023年度江门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的发布,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让我们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共同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你也可能喜欢

评论已经被关闭。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