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内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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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内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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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内容学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对于初级会计人员来说,深入了解《经济法基础》中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至关重要。本文将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内容,赶快一起来看看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内容

一、加计扣除

1.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国家鼓励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残疾人员工资100%加计扣除

二、税额抵免

1.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5年内转让、出租的,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西部地区减免税(2021.1.1-2030.12.31)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纳税年度1.1-12.31)

①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②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③企业依法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2.汇算清缴期限

①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申报并汇算清缴

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汇算清缴

3.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通过本文的学习,相信大家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内容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还想了解更多初级会计有关内容,欢迎大家到简单会计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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