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基础》是一门重要的科目。其中,“车辆购置税”这一知识点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一内容,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的内容,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立即查看
▶ 纳税人: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 征收范围: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 税率:比例税率10%
▶ 应纳税额: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
▶ 征收管理
① 一次性征收
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③ 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
④ 免税、减税车辆转为应税用途的,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原来不征的要补回来)
⑤ 已税车辆退回,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1年扣减10%(原来征过的要退回来)
通过本文的讲解,相信大家对“车辆购置税”这一知识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大家在备考《经济法基础》的过程中,能够认真复习,掌握每一个细节,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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