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学习,《简单会计网》将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各个章节的重点内容。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24年初级会计备考预习重点:《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赶快跟着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吧!
2024年《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
各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1、基本存款账户
(1)概念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开立主体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
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其他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境外机构。
【注】除个体工商户外的其他个人、(异地)临时机构、非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不能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3)开户证明文件
①单位“身份”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
b.开立单位为境外单位的,还应包括境外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②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
b.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4)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
①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②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③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④可以存现金,也可以取现金。
2、一般存款账户
(1)概念
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开户证明文件
①与基本存款账户相关资料: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②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③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3)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
①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②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可存不可取)。
③ 一般存款账户没有开立数量的限制。
最后,小编来分享一个《经济法基础》干货知识问答:
《经济法基础》干货知识问答
提问: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撤销4种情况
答:(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企业不在了);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没了);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迁址换开户行);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的内容了。祝大家备考顺利,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