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学习,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更新预习重点。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24年初级会计备考预习重点:《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
各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1、专用存款账户
(1)概念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规定
(3)开户要求
①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③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
2、临时存款账户
(1)概念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适用范围
① 设立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
②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
③ 注册验资、增资;
④ 军队、武警单位承担基本建设或异地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
(3)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
①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②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其他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1)概念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指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
(2)申请流程
(3)账户管理
预算单位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原基本存款账户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已经按财政部门要求撤销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应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除上述情况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使用
①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②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不得存入现金。
③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
④不得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及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⑤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最后,小编来分享一个《经济法基础》干货知识问答:
《经济法基础》干货知识问答
提问: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
答: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的内容了。祝大家备考顺利,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