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三)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三)
收藏 0

前两期,小编和大家分享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一)(二),今天,继续和大家分享个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三),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清缴。一起往下看吧!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三)

1、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2、大病医疗的相关数额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询吗?

答:可以查询。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建议您日常也保存好相关票据备查。

3、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婚后两方共同购买的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夫妻双方各按50%扣除?

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希望本文能为大家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提供有力帮助。如有更多问题,请随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祝您汇算清缴顺利,共同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你也可能喜欢

评论已经被关闭。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