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四)最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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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四)最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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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和大家分享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一)(二)(三),今天,继续和大家分享个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四),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清缴。一起往下看吧!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四)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四)

1、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3、上半年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因年中把房子卖了名下没有住房而产生的租金,是否可以在下半年按照住房租金扣除?

答: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体扣除标准为:(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5、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6、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享受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希望小编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信息,本文能为大家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提供有力帮助。如有更多问题,请随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祝您汇算清缴顺利,共同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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