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营中,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是企业常见的支出项目。然而,很多人对这两项费用的税务处理并不十分清楚。那么,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超出多少需缴税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税务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一、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超出多少需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条与第四十三条可知:业务招待费和福利费的比例是指企业在财务活动中报销的业务招待费和福利费的比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处理方法?
【第一种处理】
每月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销售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下月支付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处理】
在发放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销售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因销售业务而发生的招待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因管理人员为了管理而发生招待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综上所述,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的税务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标准。超出一定金额的部分确实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合理控制这两项费用的支出,确保合规经营。同时,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也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超出多少需缴税?一文告诉你】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简单会计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简单会计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