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2024年,宁波市对初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详细解读宁波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包括学习内容、学时安排以及考核方式等,帮助广大会计人员快速了解并适应新的教育政策。
一、宁波初级会计继续教育2024年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会计专业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所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分)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一般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18学分)学习,会计专业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的学习每年合计不少于90学分。
二、宁波初级会计继续教育2024年时间
会计专业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三、宁波初级会计继续教其他事项
(一)在宁波市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要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并按要求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的,在登记之前参加的培训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分。
(二)未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或未达到规定学分的,将扣减相应的会计人员信用分。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相关问题,可查询“宁波会计之窗”中的《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宁波市2024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新要求和时间安排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清晰的学习路径和发展方向。会计人员应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会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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