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0),银行本票的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0)
–银行本票
1.概念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注意】银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
2.适用范围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
(2)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支取现金。
(3)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4)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支付金额。
3.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4.付款
(1)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2)票据权利时效:自出票之日起2年。
【提示】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3)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5.退款
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
银行本票 | 银行汇票 | |
①出票人 | 银行 | 银行 |
②见票即付 | √ | √ |
③实际结算金额 | × | √ |
④提示付款期限 | 出票日起≤2个月 | 出票日起≤1个月 |
⑤适用主体 | 单+个人 | 单+个人 |
⑥转让+取现 | √ | √ |
【2019·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B.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的,出票银行不受理
C.银行本票一律不得用于支取现金
D.银行本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答案】A
【解析】(1)选项B: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2)选项C: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3)选项D:现金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但转账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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