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即将为广大会计初级人员提供重要信息。在这一年的继续教育时间安排和培训要求中,着重关注学员的学习需求和能力提升。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地区2024年会计初级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和培训要求,帮助会计从业者及时了解和参与。
一、北京2024年会计初级继续教育时间
根据《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可知,北京2024年会计初级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北京2024年会计初级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一)本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2024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
1.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3.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4.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5.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会计类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6.参加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每年学习成果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7.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9.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在2024年的继续教育时间安排和培训要求中,北京地区为会计初级人员提供了更为全面和有针对性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会计从业者们能够清晰了解继续教育的需求和要求,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