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四章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2),以下是详细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四章第四节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1.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征收比率3%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征收比率2%
2.减免规定
(1)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进口不征)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出口不退)
(3)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单选题】2018年9月M市甲企业接受N县乙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取得不含增值税加工费3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12万元。已知M市和N县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别为7%和5%。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30+12)×7%=2.94(万元)
B.(30+12)×5%=2.1(万元)
C.12×7%=0.84(万元)
D.12×5%=0.6(万元)
【答案】C
【解析】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7%)执行。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260 000元、消费税750 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 700元。已知,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750 000+70 700)×3%=24 621(元)
B.(260 000+70 700)×3%=9 921(元)
C.(260 000+750 000)×3%=30 300(元)
D.(260 000+750 000+70 700)×3%=32 421(元)
【答案】C
【解析】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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