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第1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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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第1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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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7),税前不得扣除项目及亏损弥补,以下是详细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第1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7)

–税前不得扣除项目及亏损弥补

一、税前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但是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在计算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有(   )。

A.向客户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B.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收滞纳金

C.向银行支付的逾期利息

D.向公安部门缴纳的交通违章罚款

【答案】AC

【解析】选项A、C,合同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关系产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B、D,税收滞纳金、罚款是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承担的费用,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亏损弥补

1.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3.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单选题】甲公司2016年度至2022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所示:

甲公司2016—2022年度所得情况(单位: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A.180万元

B.100万元

C.150万元

D.95万元

【答案】B

【解析】(1)2016年、2017年亏损,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18年先弥补2016年和2017年的亏损(合计350万元),后按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550-350)计缴当年应纳税额;

(3)2019年亏损,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4)2020年弥补2019年亏损后,2019年尚有100万元(600-700)亏损未弥补;

(5)2021年亏损,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年末累计未弥补亏损合计400万元(100+300);

(6)2022年先弥补2019年和2021年合计的未弥补亏损400万元,后按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800-400)计缴当年应纳税额=400×25%=100(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点知识:税前不得扣除项目及亏损弥补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随时来简单会计网咨询专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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