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下是详细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第五章第2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纳税人 | 划分标准 | 征税对象 |
居民个人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 ||
非居民个人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 |
【注意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注意2】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注意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个人或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2022年度非居民个人的是( )。
A.迪克2022年6月7日入境,2022年12月20日离境,期间回国5天
B.温蒂2021年10月11日入境,2022年7月20日离境
C.蒂姆2022年7月1日入境,2022年12月1日离境
D.朱莉2022年3月1日入境,2023年10月10日离境
【答案】C
【解析】选项C,蒂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且2022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因此属于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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