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资源税,以下是详细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点知识: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资源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
2.资源税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类别 | 征税对象 |
①能源矿产 | 原油(不包括成品油、人造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煤;煤成(层)气;铀、钍;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地热 |
②金属矿产 | 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
③非金属矿产 | 矿物类、岩石类、宝玉石类 |
④水气矿产 | 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矿泉水 |
⑤盐类 | 钠盐(不包括精盐)、钾盐、镁盐、锂盐、天然卤水、海盐 |
(2)纳税环节
情形 | 是否缴纳资源税 | ||
开发应税资源 | 未销售、未使用 | × | |
对外销售 | √ | ||
自用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品 | × | |
用于其他方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 | √ | ||
进口、批发、零售应税资源 | × |
3.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税率
①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②根据税目税率表,其中可以选择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的有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矿泉水和天然卤水等6个税目,其他应税资源只能采用比例税率。
(2)计税依据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
①销售额
a.有销售额的情况
Ⅰ.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Ⅱ.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b.无销售额的情况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Ⅰ.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Ⅱ.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Ⅲ.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Ⅳ.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Ⅴ.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②销售数量
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③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a.总体原则
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
Ⅰ.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
Ⅱ.纳税人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数量,未准确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Ⅲ.纳税人核算并扣减当期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购进数量,应当依据外购应税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
b.直接扣减
以外购原矿(选矿)与自采原矿(选矿)混合为原矿(选矿)销售的,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c.计算扣减
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计算题】某煤炭企业将外购100万元原煤与自采200万元原煤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煤销售,选煤销售额为450万元。当地原煤税率为3%,选煤税率为2%,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时,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是?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外购原煤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煤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煤适用税率)=100×(3%÷2%)=150(万元)。
(3)计算公式
①从价计征资源税: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②从量计征资源税: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③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4.资源税税收优惠
(1)法定免征
①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②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2)法定减征
减征比例 | 范围 |
20% | 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
30% | ①高含硫天然气②三次采油③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④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 |
40% | 稠油、高凝油 |
50% | 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②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 |
5.资源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
②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2)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
(3)纳税期限
①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②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
A.石灰岩
B.硫铁矿
C.地热
D.砂石
【答案】ABCD
【解析】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类。
【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有( )。
A.石油公司销售自产原油
B.加油站销售柴油
C.贸易公司进口铁矿
D.超市销售精盐
【答案】BCD
【解析】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选项BD不涉及应税矿产品开采或者生产盐,不征收资源税;选项C,进口资源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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