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经常会听到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这两个概念。对于很多非财务专业的人来说,这两者似乎差别不大,但实际上它们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那么,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究竟有何不同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两者的区别,并特别关注企业免税收入的具体内容。
一、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的区别是什么?
▶ 免税收入:指的是按照规定,已经纳入了征税范围内的收入,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从而被免除了纳税义务。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支出费用以及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的。
▶ 不征税收入:是指本就不在征税范围内的收入,他们不属于计税项目,所以也不用计税,但是与不征税收入有关的支出费用以及资产的折旧、摊销是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的。
二、企业免税收入包括哪些?
(1) 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场所、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中取得了与该场所、机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但不包括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 国债利息收入,也就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通过这些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及其收益,不过,一般情况而言,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是不属于免税收入的,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虽然都与税收减免相关,但它们在性质和适用条件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企业免税收入作为其中的一种,主要包括了特定的投资收益、政府补贴等。了解这些区别和具体内容,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财务规划和税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