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税务局虚开发票通知,会计人应如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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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税务局虚开发票通知,会计人应如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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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税务问题。那么,如果你突然收到税务局关于虚开发票的通知,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呢?这不仅关系到公司的财务安全,也涉及到个人的职业责任。本文将为你提供一份实用的处理指南,帮助你从容应对这一突发情况。

收到税务局虚开发票通知,会计人应如何妥善处理

收到税务局虚开发票通知如何处理

(一)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二)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真实交易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增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三)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的外部凭证,若支出是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处理税务局虚开发票通知是一项需要谨慎和专业的任务。作为会计人员,我们不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希望本文提供的处理指南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让你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更加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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