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知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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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知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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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知识(4)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知识(4):劳动合同的效力,以下是详细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知识(4)

–劳动合同的效力

无效全部或部分无效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后果①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③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④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有(    )。

A.一方当事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B.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C.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

D.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

【答案】AB

【解析】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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