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各章节重点知识,并附例题讲解。以下是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知识(6):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以下是详细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知识(6)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劳动合同的履行
(1)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③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2.劳动合同的变更
(1)采取书面形式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注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采取口头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多选题】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D.用人单位的加班时间及加班费可以随意制定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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