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常常会遇到一些超出其营业执照上明确经营范围的业务。对于超出经营范围的花费,能否开具“会议费”项目的发票呢?
案例:C公司是一家酒店公司,但是有的时候顾客会在酒店召开会议,酒店经营范围没有会议服务,能否开“会议费”项目发票?
答:可以开具。
站在税务角度来说,只要公司之间发生了真实的业务,那么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及时申报纳税。若开票内容与主营业务相差很大,纳税申报时可能会出现申报异常信息,所以一定要留存好相应的证据备查。
补充知识
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分以下两种情况:
● 情况一:临时性发生的超经营范围业务
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 情况二:经常性业务
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国函〔1993〕1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综上所述,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花费是可以开具发票的,但企业在操作过程中需遵循税务法规,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也要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灵活选择适合的发票开具方式。如需更多财务实操知识,欢迎关注简单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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