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在在报表中应当列示在哪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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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在在报表中应当列示在哪个科目

在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准确地将各项财务数据归类到相应的会计科目,是确保报表准确性和合规性的关键。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个常见的问题:“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在报表中应当列示在哪个科目?”这一问题,尤其对于像D公司这样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问:D公司2022年12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60000元,是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报表中应当列示在哪个科目?

答:应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如有证据表明其未来获得退还或抵扣的时间距离资产负债表日将在超过一年或者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一年以上)以上的,则应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实质是一项资产,可在以后月份抵减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且不满足其他资产类报表科目的列示条件,故根据时间要求放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政策依据

财会[2016]22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综上所述,对于应交税费借方余额的报表列示问题,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合理判断并准确列示。同时,随着财会行业知识的不断更新,企业也应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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