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享哪些税收优惠?全面解读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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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创业享哪些税收优惠?全面解读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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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创业之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鼎力相助。从创业初期的资金扶持到经营过程中的税费减免,一系列政策福利为青年才俊插上梦想的翅膀。本文将全面解读这些优惠政策,助您轻装上阵,勇敢追梦。

税收优惠

大学生就业创业享哪些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浙江省按照可上浮幅度的最高标准执行,每户每年限额为24000元。

(一)说明

上述人员指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享受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并按以下要求留存资料备查:

毕业年度内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尚未毕业的,由其留存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学籍信息的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

(三)税费款扣减限额及顺序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以申报时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换算其扣减限额。换算公式为:扣减限额三年度限额标准:12x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扣减限额内,每月(季)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纳税人本年内累计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应缴纳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

综上所述,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全方位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创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希望每位有梦想的毕业生都能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福利,勇敢迈出创业步伐,开创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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