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的道路上,选择适合的公司性质是每位创业者必须面对的重要决策。它不仅关乎到企业的法律地位,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务筹划和未来发展。那么,个人设立公司时,该怎样选择公司性质?
问:某人准备成立一家公司,预计公司在未来1年内能够获利12万元,那么他以何种方式来组建公司可以获取最大的税后收益?
答:若仅考虑税后收益的角度,建议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企业所得税为12万元乘以2.5%(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5%计算),即缴纳0.3万元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可分配利润,股息红利所得当按规定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即12万元减去0.3万元后再乘以20%,为2.34万元。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带来实际税后收益12-0.3-2.34=9.36万元。
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免收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执行。上例中,企业年收入12万元,其适用税率为35%,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享受减半征收优惠税率)为(120000*35%-6750)*50%=17625元,最终税后收益为120000-17625=102375元。
方案3:成立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经营范围较窄)。税后收益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同。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的税后收益比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后收益多,从纳税筹划角度讲,该投资者应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可结合其他方面综合考虑选择公司形式哦!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二条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在创业初期,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选择适合的公司性质,不仅能够为企业节省成本、提高收益,还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欢迎持续关注简单会计网,了解更多财会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