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铁岭市广大企业及组织关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申报问题,本篇文章将全面梳理申报流程,深度解读相关政策要点,助您顺利完成残保金申报工作。
铁岭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辅导及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残保金的缴纳对象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残保金的缴费义务人。
三、如何计算残保金
2024年用人单位应缴纳残保金数额=(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3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我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四、安排残疾人就业应满足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以非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工资支付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应当计入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五、如何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认定
线上办理流程:
铁岭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度所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于认证期内(2024年3月1日—2024年10月31日),登陆“辽宁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网上自主申报,自主申报网址:(http://abllwrz.lncl.org.cn:8443/wbxt/#/login),用人单位也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进入“首页”选择“统一服务入口”,在页面最下方找到部门“省残联”选择办理事项“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进行自主申报。
线下办理流程:
铁岭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度所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请于认证期内(2024年3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携带2023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材料到报税税务机关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认证。
六、残保金缴纳有优惠政策吗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能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许在计算应缴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按规定缴付的残保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八、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哪些凭证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分为内部凭证与外部凭证。”残保金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应使用税务部门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凭证进行扣除。
九、特别注意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5%(含)以上的用人单位,或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的企业,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申报。用人单位如为非企业(铁岭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享受暂免征收政策。
通过本次对铁岭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流程及政策的详细解读,相信广大企业及组织已对残保金申报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把握。请务必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申报工作,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权益的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