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现象时有发生,但许多人对于虚开发票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那么,究竟哪些情况构成了虚开发票?而一旦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达到多少才会面临法律的严惩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哪些情形属于虚开发票?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虚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达到多少以上会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8月22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 :
二、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不仅违反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更可能触犯刑法,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行为。同时,对于初学者和职场新人而言,除了掌握扎实的会计理论知识外,还应注重积累实操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以更好地适应职场挑战,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如需更多关于会计实操和税法知识的深入学习,不妨访问简单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