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企业的发展如同海上行舟,有时会遭遇狂风暴雨,面临破产的困境。而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偿付顺序至关重要。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究竟是什么呢?破产法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同深入了解企业破产清算背后的这些关键问题,为大家揭开这层面纱。
企业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是什么?破产法怎么规定的
案例:关于公司的清算顺序,员工有未结算完的工资同时又有投资款在公司的话,是否此两项款是同时结清吗?还是先结清员工工资,再结清员工的投资款?
答:员工工资应当首先结清哦!
员工的投资款属于实收资本,构成公司参与分配的资产,在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如没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不再归还。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113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至此,我们对企业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以及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有了一定的认识。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不仅关系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也对整个市场经济的稳定有着重要影响。了解这些规定,能让企业管理者未雨绸缪,也能让债权人在面临风险时有更清晰的应对方向。希望大家能从本次的探讨中有所收获,在复杂的商业世界中更加从容。
本文【企业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是什么?破产法怎么规定的】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简单会计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简单会计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