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政策的复杂体系中,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其中,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和免抵退税政策备受企业关注。然而,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常常会困惑,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后,是否还能同时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呢?让我们深入正文进行详细探讨。
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还能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9号)规定:
一、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二、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通过对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与免抵退税政策能否同时享受的分析,企业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税收政策的适用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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