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可不可以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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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可不可以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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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可不可以同时享受

在当前的税收环境中,国家为了扶持各类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更是给予了诸多倾斜。不少企业因业务特性和规模,可能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和软件企业的标准,这时企业老板们往往会心生疑问: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的“两免三减半”政策能否同时享受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可不可以同时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不得同时享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十二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综上所述,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与软件企业的“两免三减半”政策是不能同时享受的。企业在选择优惠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政策执行。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确保能够充分享受税收红利,助力企业稳健发展。更多会计实操问题,欢迎来到简单会计网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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