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到来,高温天气逐渐增多,对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来说,高温补贴无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然而,很多人对于高温补贴的领取条件、会计处理等问题还存在疑问。那么,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高温补贴的相关知识。
高温补贴发给谁?
高温补贴是发放给工作在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如果是工作在超过35度的露天环境或者是无法降低到33度以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高温补贴的,那么高温补贴会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具体的金额,同时也不得以发放饮料或者其他物品的形式进行。
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是福利费吗?
企业发放的高温补贴,属于福利性质的费用,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在计算应发放的高温津贴时,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2、实际发放高温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同时,明确规定短期薪酬中包括职工福利费。这就明确规定了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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