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会计工作中,增值税及其相关的附加税处理无疑是每位财会人员必须掌握的重要技能。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会计分录的详细步骤,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常见业务。那么,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到底怎么做分录呢?快来一起看看吧!
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怎么做分录?
(1)计算确定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资源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等
(2)缴纳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知识拓展:
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为: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7%,在县、乡镇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5%,不在市区或乡镇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1%。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为增值税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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