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但在个税系统申报了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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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但在个税系统申报了可行吗

在日常的企业运营中,资金流转问题时常困扰着许多企业,有时甚至导致员工工资被拖欠。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进行个税申报时,就需要格外小心,避免操作失误带来的麻烦。那么,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但在个税系统申报了,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个问题。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但在个税系统申报了是可以的吗?

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以实际发放工资时取得的收入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进行税款的计算,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 拖欠工资,如果拖欠工资却申报了个税,实际上是违规操作。员工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先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总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但在个税系统申报了这种做法并不可行。希望小编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会计人想要了解并学习更多的会计知识和实操技能,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到简单会计网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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