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人的日常工作中,应交房产税和应交土地增值税是两个经常会遇到且需要准确处理的重要税种,特别是对于从事房地产行业的财务人员来说,更是需要对此类知识点了如指掌。那么,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在账务处理上又该如何操作呢?接下来,请随小编一起深入了解。
应交房产税和应交土地增值税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注:上述的单位和个人属于非房地产企业。
房产税: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向房产的业主或租户等使用者征收。负责征收房地产税的政府机构会对房地产价值进行估值,并以房产价值的一个百分比作为应缴的税额。
2、计算方式不同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计税价值或房产的出租收入。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应交房产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总之,作为一名会计人,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以确保在工作中能够准确、高效地处理各种税务问题。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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