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这个看似遥远却又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词汇,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对于新入行的财务人员来说,更是需要不断充实自己的税法知识,以便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城中村的“宅基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城中村的“宅基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宅基地不需要缴纳,自用房都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自用房范围包括: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一般情况下来说宅基地它是属于自用的房屋,也就意味着不能够进行营业等活动,所以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那么,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通过以上的分享,相信大家对于城中村的“宅基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税收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都能多多了解相关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如果大家还想要学习更多关于税法方面的知识,可以随时来简单会计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