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疑是大家接触较多的一类发票。对于新人会计来说,深入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抵扣规则,是提升专业技能、确保财务准确性的重要一环。那么,是否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用于抵扣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一疑问。
是不是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
并不是只有增值税专业发票才能抵扣,能够用来抵扣的发票很多,比如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有专票的按专票注明的税额抵扣;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和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票需要计算抵扣;
取得专票或专用缴款书的按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的按扣除率计算抵扣税额。
当然,不是说取得所有的专票都是可以抵扣的,有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是否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增值税抵扣规则。当然,增值税的抵扣规则只是财税知识冰山一角,想要全面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实操技能,还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