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以非货币性福利的形式回馈职工是常见之举。当企业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时,账务处理需遵循一定规范。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析这一过程中的账务处理要点,助力企业财务工作的准确与规范。
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账务处理
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注意】不属于“视同销售”,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①外购商品时即已明确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借:库存商品【含进项税的买价】
贷:银行存款等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进项税的买价】
贷:库存商品
同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进项税的买价】
②外购商品时未明确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借:库存商品【不含税买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进项税的买价】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同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进项税的买价】
以上就是企业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时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财务人员准确掌握这一业务的处理方法,确保企业财务核算的合规与准确,在为职工提供福利的同时,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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