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用工中,退休返聘现象愈发普遍,随之而来的退休返聘人员申报个税问题备受关注。退休返聘人员究竟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还是有其他方式?小编将为大家梳理相关规定与依据,助您明晰这一重要的税务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申报个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吗?依据是什么
退休返聘人员申报个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82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厦地税发〔200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退休返聘人员申报个税是否按工资薪金所得,有明确的判定条件和政策依据。希望大家能准确把握这些要点,在实际工作中合规操作,确保个税申报工作的准确与规范,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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