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类会计还是资产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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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类会计还是资产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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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计入成本类会计还是资产类会计科目

在会计实务中,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归类问题一直困扰着不少学员。这两个科目到底属于成本类会计还是资产类会计科目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科目的应用

首先,我们先不看这两个科目的专业概念及述语,我们来看看科目的应用,先找到根,也就找到源头了。科目设置如下:

合同成本–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提供劳务)

               –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由此可见,这两个(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一级科目是合同成本,所以说这两个科目属成本类的科目,但为什么经常有人说是资产类科目呢?

第一:不同的行业成本类的科目不同而已,在“生产行业”成本类的会计科目为“生产成本与制造费用”,而“提供劳务或工程施工”行业成本类的会计科目为“合同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提供劳务)/ –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第二:大家在做报表时,如果“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有余额,这个余额放在报表哪个项目呢?是不是放在我们资产负债表“存货”?而“存货”是不是属于资产类;我们“合同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提供劳务)/ –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如果期末有余额报表怎么体现呢?

参考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应当根据”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由此可见,”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属成本类科目,但期末归属报表时是归类在资产这个要素下面的,其实与我们已熟悉的”生产成本与制造费用“一样,属成本类科目,但期末在报表是在资产这个要素下反映的,所以有人说是成本类科目,有人说是资产类科目的原因所在。

科目的具体运用如下:

1、“合同取得成本”取得成本时

借:合同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时:

借:销售费用

      贷:合同取得成本

2、“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履约过程发生的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合同履约成本”摊销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属于成本类会计还是资产类会计科目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应该能够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当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比如新准则新增加的会计科目是些什么,或者在实际工作中可不可以不用这些新科目等,都可以来简单会计网进行查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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