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包括哪些?抵免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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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包括哪些?抵免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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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包括哪些?抵免规定是什么

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日益加快,其境外所得的税收问题也愈发复杂。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税收抵免政策,本文将深入探讨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具体内容,并解析相关的抵免规定。读者可通过以下内容,对企业境外所得税有更全面的认识。

一、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包括哪些?

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地区)税收法律应当缴纳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税额。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二)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五)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二、境外所得税税额抵免规定是什么?

居民个人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享受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饶让条款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居民个人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按规定申报税收抵免。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一国(地区)的所得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以实际缴纳税额作为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在限额内进行抵免,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综上所述,了解并合理运用境外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不仅能有效减轻企业税负,还能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合规经营,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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