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工作中,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凭据,对于企业单位工作的财务人员而言,妥善保管原始凭证是一项基本职责。然而,世事难料,万一遇到会计遗失原始凭证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呢?接下来,小编就针对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会计遗失原始凭证要怎么处理?
原始凭证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是很重要的资料,如果纳税人丢失对方开具的原始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通常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规定接受处罚后,取得开具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及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笔收入已申报纳税的证明,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后,可以在企业所税前列支。建议处理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对丢失发票的税务处理,个别地区也做了明确规定,参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
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通过以上的讲解,相信大家对会计遗失原始凭证后的处理方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丢失了原始凭证,我们都应积极吸取教训,坦然接受可能的处罚,并尽快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如果在此过程中还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到简单会计网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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