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怎么计算?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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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怎么计算?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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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怎么计算?计算方法是什么

​在繁忙的工作与生活中,大家或许对个税计算的细节感到些许迷茫。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一聊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怎么计算、计算方法是什么的问题,帮助大家掌握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怎么计算?计算方法是什么?

居民个人:采用累计预扣法,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 “累计预扣法” 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具体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月 5000 元乘以当年截至本月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50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某居民个人在 2025 年 1 月取得工资收入 12000 元,“五险一金” 个人缴纳部分为 2000 元,专项附加扣除为 1000 元。则 1 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 – 5000 – 2000 – 1000 = 4000 元,对照税率表,适用 3% 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 0。1 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 4000×3% – 0 = 120 元。假设该居民 2 月取得工资收入 13000 元,“五险一金” 及专项附加扣除不变,则 2 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2000 + 13000)- 5000×2 – 2000×2 – 1000×2 = 7000 元,2 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 7000×3% – 0 – 120 = 90 元。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步骤:

1、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工资薪金所得减去免税额(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税率表分为七档,从3%到45%不等。

3、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这一步就是根据上述两步的结果,代入公式计算得出。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的月工资为10000元,五险一金扣除2000元,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5000-2000=3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应纳税额就是3000×3%-0=90元。

以上就是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怎么计算、计算方法是什么的相关分享,可供阅读。如果大家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可以随时来简单会计网咨询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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