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费用作为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务处理一直备受关注。那么,人工费用能否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呢?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为读者揭示相关税务政策与规定。
一、人工费用能否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针对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课征。为了实现对最终消费征税的目标,增值税设计的核心特点,就是采取分环节征税。在整个供应链条中,每个企业都参与其中,通过进项抵扣机制,只就其实现的“增值额”部分缴纳税款。增值额包括两部分:剩余价值和劳动价值。简单理解,劳动价值就是人工工资,也就是说生产者投入的劳动力价值,是产生增值额的基础,也是增值税税基的组成部分。因此,将人工成本纳入抵扣范围,不符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世界上开征增值税的国家也都遵从上述原理,没有把人工成本纳入进项税抵扣的先例。
二、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将购入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以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的对应栏次。
综上所述,人工费用能否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企业在处理相关税务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税务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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