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总产值是价值指标,通过工程预算确定建筑产品的价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报告期建筑业总产值等于∑[(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程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在计算中,可以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承包价相结合采用工料单价法、部位进度法或直接费率法。
1. 工料单价法: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预算定额单价,再根据比率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最后得出建筑业总产值。
2. 部位进度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管理较不规范的中小型建筑企业。根据单位工程完成进度和预算价值比例计算建筑安装工程产值。
3. 直接费率法:根据工程合同总价除以直接费得出综合取费率,再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单价计算直接费,最终得出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是企业实际生产核算中的关键环节,使用以上三种方法来计算产值较为常见。
关于BT或BOT项目,建筑企业应根据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额,并按照工程实际形象进度来核算建筑业总产值。同时,企业的投资回报应作为其他经济活动核算产值,统计到企业总产值中。
在计算建筑业总产值时,需要注意的是,它包含了建筑业企业自己应交的增值税,不包含建设单位给的销项税。
为什么要核算建筑业总产值呢?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其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通过建筑业总产值核算的建筑业增加值可以准确地反映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是重要的基础性经济指标。
因此,建筑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和核算对于建筑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准确计算产值能够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进一步推动建筑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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