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出纳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内容:首先,负责公司日常的费用报销;其次,负责日常现金、支票的收与支出,以及信用卡的核对,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此外,负责向银行换取备用的收银零钱,以备收银员找零使用;还需要负责信用卡的对账与定期核对银行账目,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此外,月末还需与会计核对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发生额与余额。
出纳人员对账的方式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账证核对是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准确性而进行的与凭证相符的核对工作。账账核对是指对账户间的余额和发生额进行核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账实核对是指将账面余额与实际数额进行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出纳员通常以银行对账单为依据,核对银行日记账的记录是否正确。
出纳员的基本职能包括反映职能、收付职能、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反映职能是指出纳员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经济信息。收付职能是指出纳员负责处理相关的收付结算业务,是最基本的职能。管理职能是指出纳员负责对企业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及相关资料进行保管。监督职能是指出纳员应对企业收付相关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
出纳员不能兼职的工作包括稽核、保管会计档案以及登记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工作。出纳员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并确保不兼任相互不相容的岗位。《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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