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参加展会期间,若员工在展会附近住宿,产生了相关费用并开具了住宿费用专票,会计小伙伴们可能会有疑问,这张住宿费用专票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一下。
实际上,判断一张住宿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不是根据费用发生地进行判断的,而是根据这张发票的用途进行判断。无论是公司在注册的地方还是经营的地方,只要是按要求开具了住宿费用专票,那么这张发票的进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用专票,可以抵扣的税额是按3%计算;而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用专票,可以抵扣的税额是按6%计算。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的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组织员工进行集体外出团建,并取得了员工住宿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经进行了认证,此时是不允许进行抵扣进项税的。
那么,哪些情况下产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呢?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 住宿费用专票缺少必要的发票要素;2) 住宿费用专票与实际情况不符;3) 住宿费用属于非正常业务极少数情况。
对于这些不能进行抵扣进项税额的住宿费用专票,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操作。具体操作步骤为:进入发票勾选平台,在”抵扣勾选”中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查询相关日期的发票,找到不抵扣勾选的发票并进行勾选,核对信息后确认提交并进行确认签名。这样就完成了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住宿费用专票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进行了不抵扣勾选申报缴税之后,就无法进行撤销操作,因此在进行勾选操作时,务必认真核对清楚。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让大家对住宿费用专票的抵扣原则及账务处理方法有更清晰的了解。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会计人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