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价值较低、使用寿命较短的物品。对于企业来说,当低值易耗品需要出售时,其收入的核算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请注意以下内容:
首先,出售低值易耗品应该将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中。这笔收入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并同时结转成本。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结转成本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步骤。假设存在以下情况:
1. 购买低值易耗品时(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 领用低值易耗品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3. 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 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需要进行以下结转: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通过以上账务处理步骤,可以对低值易耗品的出售收入进行正确的核算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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