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溢余是盘点时盘点出的盈余现金,对于这些盘盈现金,我们需要确定其归属,并将其计入相应的科目。
首先,属于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盘盈现金,应当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这包括通过盘点发现的多余现金,属于需要归还给某些人员或单位的情况。在财务会计中,为了准确记录和反映企业现金的流动情况,这些盘盈现金应当被视为一种暂时性的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只有在支付给相关人员或单位后,这部分负债才会减少。
其次,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盘盈现金,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在盘点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明确归属的现金溢余,无法确定其来源或归属对象。根据财务会计的原则,这些无法查明原因的盘盈现金符合营业外收入的定义,因此可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收入是指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偶发性的非经常性收入,而这些无法查明原因的盘盈现金正好满足这一条件。
综上所述,现金溢余的归属和计入科目由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是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盘盈现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如果是无法查明原因的盘盈现金,可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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