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够补学吗?补学具体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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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够补学吗?补学具体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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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够补学吗?补学具体要求有哪些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在当年有效,无法结转。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河南小伙伴想知道,是否可以补学河南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如果可以补学,需要补学多少年的课程?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关于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否补学以及补学的具体要求。

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够补学吗?补学具体要求有哪些?

一般可以补学,河南省并未发布相关通知说不能补学继续教育了。也有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发布温馨提示:

2023年度专业课、“免费公需课” 学习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2018年-2022年度课程补学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0日。请抓紧最后一次补学机会,及时完成补学。

为不影响荣誉申报、评优评先、岗位晋级、职称晋升等,请及时完成学习并相互传达。

具体补学要求相关政策,请大家以河南各地实际要求为准,可以拨打各地会计管理咨询电话河南各地财政管理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进行确认。

在安阳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中,也没有明确说明不能继续教育补学。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以上就是关于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可以补学,以及补学几年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请大家及时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如果大家对于继续教育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各地会计管理官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综上所述,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学的具体要求应以河南各地的实际要求为准,请大家及时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如果还有关于继续教育方面的疑问,建议拨打各地会计管理官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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